译文
上大夫壶遂说:“从前,孔子为什么要写《春秋》呢?”太史公说:“我曾听董生说过:‘周朝的政治衰落破败之时,孔子出任鲁国的司寇,诸侯害他,大夫们排挤他。孔子知道他的建议不会被接受(shou)(shou)了,他的政治主张再也行不通了,于是评判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,以此作为天(tian)下人行动的准则,贬抑天子,斥退诸侯,声讨大夫,以阐明王道。’孔子说:‘我想把我的思想用空话记载下来,但不如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表现更加深刻、明显。’《春秋》,从上而言,阐明了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的政治原则;从下而言,辨明了为人处事的纲纪,分清了疑惑难明的事物,判明了是非的界限,使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了主意,褒善贬恶,崇敬贤能,排抑不肖,保存已经灭亡了的国家,延续已经断绝了的世系,补救政治上的弊端(duan),兴起已经荒废的事业,这些(xie)都是王道的重要内容。《易经》显示了天地、阴阳、四时、五行的相互关系,所以长于变化;《仪礼》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故长于行动;《尚书》记载了上古先王的事迹,所以长于从政;《诗经》记载了山川、溪谷、禽兽、草木、雌雄、男女,所以长于教化;《乐记》是音乐所以成立的根据,所以长于调和性(xing)情;《春秋》明辨是非,所以长于治理百姓。因此,《仪礼》是用来节制人的行为的,《乐记》是用来激发和穆的感情的,《尚书》是用来指导政事的,《诗经》是用来表达内心的情意的,《易经》是用来说明变化的,《春秋》是用来阐明正义的。把一个混乱的社会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,没有比《春秋》更有用了。《春秋》全书有数万字,其中的要点也有数千。万物万事的分离与聚合,都记在《春秋》里了。《春秋》中,臣杀君的有三十六起,亡国的有五十二个,诸侯四处奔走仍然不能保住国家政权的不计其数。观察他们所以会这样的原因,都在于失去了根本啊!所以《周易》说‘失之毫厘,差(cha)之千里’。因此说,‘臣杀君,子杀父,不是一朝一夕才这样的,而是长时期逐渐形成的’。所以,一国之君不可以不知道《春秋》,否则,当面有人进谗他看不见,背后有窃国之贼他也不知道。身为国家大臣的不可以不知道《春秋》,否则,处理一般的事情不知怎样做才合适,遇到出乎意料的事变不知用变通的权宜之计去对付。作为一国之君和一家之长却不懂得《春秋》中的道理,一定会蒙受罪魁祸首的恶名。作为大臣和儿子的不懂得《春秋》中的道理,一定会因为阴谋篡位和杀害君父而被诛杀,得一个死罪的名声。其实,他们都以为自己在干好事,做了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做,受了毫无根据的批评而不敢反驳。因为不通礼义的宗旨,以至于做国君的不像国君,做大臣的不像大臣,做父亲的不像父亲,做儿子的不像儿子。做国君的不像国君,大臣们就会犯上作乱;做大臣的不像大臣,就会遭到杀身之祸;做父亲的不像父亲,就是没有伦理道德;做儿子的不像儿子,就是不孝敬父母。这四种行为,是天下最大的过错。把这四种最大的过错加在这些人身上,他们也只能接受而不敢推托。所以《春秋》这部书,是关于礼义的主要经典著作。礼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,法的作用是除恶于已然;法的除恶作用容易见到,而礼的防患作用难以被人们理解。”
我真想念,年年在越溪浣纱的女伴;
美丽的月亮大概在台湾故乡。
寂寞时登上高处眺望边远,转向南楼又听一听凄切的归雁。回想拔下金钗挑斗绿草,牵住青丝勒紧征马,别后已象风云飘流分散。只有丝带还飘荡着芳香,翠绿的薄绸还残留着眼泪,有多少的幽恨愁怨?正在为离愁伤感却又是稀薄的烟雾中透出淡淡的明月,远处传来杜鹃悲切的叫声令人肠断。
挣破了那庄周的梦境,来到现实中,硕大的双翅驾着浩荡的东风。把三百座名园里的花蜜全采了一个空,谁知道它是天生的风流种,吓跑了采蜜的蜜蜂。翅膀轻轻搧动,把卖花的人都搧过桥东去了。
那树林枝干纽结,茂茂密密。
记住西湖的西岸,春日最美的山隈,就是那空明的翠微,如烟的云霏。算起来诗人中相处得宜。如我与您这样的友情,确实稀微,弥足珍贵。约定日后,像东晋宰相谢安那样,沿着直通大海的长江航道,向东引退、回归。别让这一高雅志向与未来事实彼此违背。不应在西州路上回首恸哭,为了我而沾湿衣襟,洒落泪水。
若不是在群玉山头见到了她,就是在瑶池的月光下来相逢。
闲下来围着水池看着水里的鱼自由地游动,正好遇到小童摆弄钓鱼船。一样地喜欢鱼但是心态却不一样,我来喂食你却来垂钓。
只能看见每晚从海上升起,谁能知道早晨在云间隐没。
唉!没有机会与你一起共攀同折花枝,只好伸长脖子看望你闺房描金的门窗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(dai)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怅惘流泪且思索一下啊,着意访求才能得到英雄。
为何贤臣品德虽同,却遭受不同结局?
注释
⑷皴(cūn):皮肤因受冻或受风吹而干裂。龟(jūn)手:冻裂的手。
⑽晴窗:明亮的窗户。
(3)登:作物的成熟和收获。
货:这里指钱。
太史公:太史公不是自称,也不是公职,汉代只有太史令一职,且古人写信不可能自称公。钱穆在《太史公考证》一文中认为,《史记》原名是《太史公》。牛马走:谦词,意为象牛马一 样以供奔走。走,义同“仆”。此十二字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无,据《文选》补。意思是司马迁为了《史记》一书像做牛做马一样活着。本词条基本上依照《昭明文选》李善注本,并参照无臣注本及汉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