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喜穿轻淡装,楼边常溜达。
青苍的山峰展列于天际,色彩斑烂如同出自画中。
我住在北方海滨,而你住在南方海滨,欲托鸿雁传书,它却飞不(bu)过衡阳。
太公吕望在店中卖肉,姬昌为(wei)何能辨贤能?
凉风来来去去本来没有踪迹,可它的吹起和停息却好像很有感情,合人心意。
这舟船哪能顺利到达?实难安置我怀念的心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(bi)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(yan)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(ju)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那些美好的事和年代,只能留在回忆之中了。(亦指自己对青春年华的追思之情。)
等待千年才等到与你相遇,你又为何独自前往?
到了晋朝建立,我蒙受着清明的政治教化。先前有名叫逵的太守,察举臣为孝廉,后来又有名叫荣的刺史推举臣为优秀人才。臣因为供奉赡养祖母的事无人承担,辞谢不接受任命。朝廷又特地下了诏书,任命我为郎中,不久又蒙受国家恩命,任命我为太子的侍从。我凭借卑微低贱的身份,担当侍奉太子的职务,这实在不是我杀身所能报答朝廷的。我将以上苦衷上表报告,加以推辞不去就职。但是诏书急切严峻,责备我怠慢不敬。郡县长官催促我立刻上路;州县的长官登门督促,比流星坠落还要急迫。我很想奉旨为皇上奔走效劳,但祖母刘氏的病却一天比一天重;想要姑且顺从自己的私情,但报告申诉不被允许。我是进退两难,十分狼狈。
后来,文长因疑忌误杀他的继室妻子而下狱定死罪,张元汴太史极力营救,方得出狱。晚年的徐文长对世道愈加愤恨不平,于是有意作出一种更为狂放的样子,达官名士登门拜访,他时常会拒绝不见。他又经常带着钱到酒店,叫下人仆隶和他一起喝酒。他曾拿斧头砍击自己的头胪,血流满面,头骨破碎,用手揉摩,碎骨咔咔有声。他还曾用尖(jian)利的锥子锥入自己双耳一寸多深,却竟然没有死。周望声称文长的诗文到晚年愈加奇异,没有刻本行世,诗文集稿都藏在家中。我有在浙江做官的科举同年,曾委托他们抄录文长的诗文,至今没有得到。我所见到的,只有《徐文长集》、《徐文长集阙编》二种而已。而今徐文长竞以不合于时,不得申展抱负,带着对世道的愤恨而死去了。
魏国有个(ge)叫于令仪的商人,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,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。有天晚上,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,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,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。 于令仪问他说:“你一向很少做错事,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?”小偷回答说:“为贫困所迫罢了。”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,小偷说:“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。”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。小偷已经离开,于令仪又叫住他,小偷大为恐惧。于令仪对他说:“你十分贫穷,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,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,留下钱财,到了明天再拿走。”那小偷深感惭愧,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。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。
注释
(22)及:赶上。
⑴重(chóng崇):又。这句是说行而不止。
(16)厥:其。犹:同“猷”,谋划。翼翼:恭谨勤勉貌。
宅: 住地,指原来的地方。
(48)奉:两手捧着。
南浦:南面的水边。后常用称送别之地。
⑨“易水”句:引用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中荆轲刺秦王事。
31、迟暮:衰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