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越王同意了,派诸稽郢向吴求和,说:“敝国君主勾践,派遣小臣诸稽郢前来,不(bu)敢公然献上玉帛,在天王驾前行礼,只好冒昧的私下向天王左右的官员说:从前,越国不幸冒犯天王,天王亲自出动玉趾,本来打算灭我(wo)勾践,又宽恕了我。天王对我越国的恩德,真是让死人复活,让白骨生肌,我勾践既不敢忘记天降的灾祸,又怎敢忘记天王的厚赐呢?如今我勾践既因无德而重遭天祸,我们这些草野的鄙贱之人,又怎敢忘记天王的大德,只因边境的小怨而耿耿于怀,以至再次得罪天王的左右呢?勾践因此率领几个老臣,亲自承担重罪,在边境上叩着响头。天王未了解下情,勃然大怒,出兵讨伐。越国本来就是向天王称臣进贡的城邑啊,天王不用鞭子驱使它,却使您尊贵的将士们受屈,来执行讨伐,更使越国不安了。因此勾践请求盟约。今送来一个嫡生的女儿,在王宫拿着簸箕扫帚;还送来一个嫡生的儿子,捧着盘子和脸盆,随同侍卫们服侍天王。春秋两季,向天王的府库进贡,决不丝毫懈怠。天王又何必御驾亲征?这本是天子向诸侯征税之礼啊!谚语说:‘狐狸埋下它,狐狸又扒出来,所以劳而无功。’如今天王既已扶植了越国,您的明智已传遍天下;倘又消灭它,天王岂不也是劳而无功吗?如何使四方的诸侯信服吴国呢?因此命我下臣把话儿说清楚,请天王就利和义两方面多加权衡吧!”
突然他便无影无踪,无处追寻,令人浩然长叹。斋忌三千日,裁白丝布书写道经。
让我来为你们高歌一曲,请你们为我倾耳细听:
用香墨勾画弯弯的眉毛,胭脂淡淡地匀在脸上。身着蓝衫和杏黄裙,独倚栏杆上默默地涂着口红。
在治水的日子里,他三过家门而不入,一心勤劳为公。这才治住了洪(hong)水,使天下人民恢复了男耕女织的太平(ping)生活。
腾飞跳跃精良好马有(you)三万匹,匹匹与画图中马的筋骨雷(lei)同。
谄媚奔兢之徒,反据要津。
我想排解紧紧缠绕的愁怨,可它总是自己寻觅到我心上;原本与老年没有约定,它却不知不觉(jue)地向我入侵。
投荒百越十二载,面容憔悴穷余生。
雨后初晴,山色青翠,白云悠悠飘荡。眺望西南,四五青峰,更加郁郁葱葱,犹若刚刚画成。
春风吹起柳絮,酒店满屋飘香,侍女捧出美酒,劝我细细品尝。
只有玄武湖上的明月,在波浪上空注视着曾经繁华的江洲。魏晋六代,兴衰迭起,我且痛饮三杯,为金陵高歌一曲。
注释
④强对:强敌也。
9.仲卿终不避桐乡:「仲卿」即西汉中叶时人朱邑(字仲卿,官至大司农),「避」指离开,「仲卿终不避桐乡」即「朱邑归葬桐乡」的典故(见《汉书》卷八十九〈循吏传〉第五十九,另附相关原文节录如下).(相关原文节录:「朱邑字仲卿,庐江舒人也.少时为舒桐乡啬夫,廉平不苛,以爱利为行,未尝笞辱人.存问耆老孤寡,遇之有恩,所部吏民爱敬焉……初邑病且死,嘱其子曰:『我故为桐乡吏,其民爱我.必葬我桐乡,后世子孙奉尝我,不如桐乡民.』及死,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,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,岁时祠祭,至今不绝.」)
(3)曾伯祖奭(shì):字子燕,柳旦之孙,柳宗元高祖子夏之兄。当为高伯祖,此作曾伯祖误。柳奭在贞观年间(627—649)为中书舍人,因外甥女王氏为皇太子(唐高宗)妃,擢升为兵部侍郎。王氏当了皇后后,又升为中书侍郎。652年(永徽三年)代褚遂良为中书令,位相当于宰相。后来高宗欲废王皇后立武则天为皇后,韩瑗和褚遂良力争,武则天一党人诬说柳要和韩、褚等谋反,被杀。
(22)推赤心于诸贤腹中:《后汉书·光武本纪》:“萧王(刘秀)推赤心置人腹中。”
莫:没有人。
公子:指国君之子。殆及公子同归:是说怕被公子强迫带回家去。一说指怕被女公子带去陪嫁。